去年,我十七岁,没有机动车驾驶证,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,当时我直行,我右边有辆动车,没有打转向灯,向右拐弯,两车发生碰撞。我当时由于还小,心里害怕。扶起摩托就走了,造成被害人胳膊断了,我在家害怕了两天,想去报警。但是过两天,我们朋友说被害人报案了,误以为我们朋友骑摩托碰的被害人。我们朋友过两天说他把钱都赔了,事情都处理好了。说当时赔了一万五,问我拿钱。然后我就真的以为这个事情这么完了。可是昨天交警队的找到我了,说当时事情并没有处理,他们一直再找我,我已经如实的全部告诉交警了,我现在差三个月18,像我这种情况。交警队会怎么处理呢?求阿姨叔叔解答。 |